摘要
法律规范由语词、句群构成,其适用不是机械、僵化地一对一匹配,而是通过一定的价值评价进行解释。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开始,是被最优先思考的。在司法裁判中,法律规范的适用总是出现各种问题,究其根源是模糊了文义解释界限。法学理论界对文义解释的界限做过很多探讨,却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运用类型思维对文义解释进行矫正,将法律文本置于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在符合立法宗旨、保护法益的范围内进行文义解释,而不是呆板地适用文本的字面含义,最终实现法律对人权的保障。
出处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53-56,共4页
Journal of 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调查措施研究”(项目编号: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