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有容量单位与束数单位之分,稯禾之稯、秉刍之秉为束数单位,稯禾即40把禾,秉刍即1把刍。出土实物佐证容量单位秉为16斗,排除6斗的可能。据《太平御览》引《小尔雅》之“■谓之缶,缶谓之钟”,疑■、缶下本有“二”字而被当做重文符号误删,此为缶米即32斗米而非40斗的凭据。但在《鲁语》语境中,稯、秉、缶也可能并不是一个具体的量词。
出处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67-73,共7页
Journal of 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国语》文献集成与研究”(项目编号:19ZDA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