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企业注销后的税款追征存在税法空白,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实践中不乏税务机关直接援引私法规则追征税款的案例。然而,依据私法规则征收税款受到税收法定原则的质疑和征管规则供给不足的限制,实践中还存在税务机关误用私法规则的问题。通过比照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之债实现机制,可以发现依据私法规则清偿税款需满足税收被法律确认为债以及剥离征税特权两个条件。企业注销后的欠税可以通过法律解释被归入债的范畴,却不宜直接在税收征管程序中依据私法规则追征,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民事程序适用私法规则,或申请撤销工商注销登记两种途径实现企业注销后的欠税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