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休谟和罗尔斯拒斥形而上学,都认为可以从正义的主客观环境导引出正义原则。他们对人性的看法基本相同,这种相同成为理解他们的正义论的重要线索。休谟认为自利是建立正义的原初动机,以同情为基础的道德情感构成人们遵从正义的道德约束力;罗尔斯设想无知之幕中的代表者以追求最大基本善为动力寻求最合理的正义原则,以理性化的道德情感解释正义原则的稳定性。虽然这两种正义论对人性的具体解释存在不一致,但都采用了类似的自利-道德情感的思维框架。实际上,他们都是通过既定客观条件下的人性分析得出规范性的正义原则,简单化地处理影响人性和正义的客观因素,导致了两种正义论的共同的局限性。
出处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08-115,共8页
Modern Philosophy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休谟与罗尔斯的正义论比较研究”(GD17CZX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