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不同时期普法主体的重心挪移为主线,法治国家进程中的普法活动可类型化为“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和“谁参与谁普法”三种模式。“谁主管谁普法”模式采取普法主管部门自上而下单核驱动的普法策略,在取得显著普法成效的同时也存在弊端与局限。“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产生,标志着普法主体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合唱”,推动多层次多领域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为解决维权型普法所存在的动力难题,“谁参与谁普法”模式通过加强自下而上的普法公众参与,凝聚全民守法价值认同。迈入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一体建设要求“八五”普法从全员普法、精准普法和浸润普法三个维度实现制度拓新。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03-109,共7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路研究”(21ZDA126)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项目“民法典时代行政法学的挑战与回应”(20HZK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