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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房屋前妻住 虽未登记应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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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陈某与符某原系夫妻,后双方离婚。离婚后,符某筹资自建住房一处。由于陈某离婚后始终没有自己的房屋,15年来一直带着女儿符甲、符乙在该自建房居住。后符某以陈某无权在案涉房屋中居住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3人立即搬出。法院经多次调解、调查和审理,最终判决对符某请求陈某、符甲、符乙搬离案涉房屋的诉求不予支持。
出处 《农家致富》 2023年第13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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