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对于残障人的权益保护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其中无障碍权益的法律保护是其重要方面之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下,国家应提供“无障碍”和“合理便利”,以保障残障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当前,我国残障人权益保障还存在观念性障碍、制度性障碍,以及过度关注障别标签等问题。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可用性”和“通用标准”判断是否符合“无障碍”要求,根据“具体需要”和“比例原则”判断是否符合“合理便利”要求。国家应明确责任、加强激励,加大对残障人一般人格权的民事权利保障,大力开展残障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推动我国残障人人权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83-90,共8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