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发布通知,将继续开展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并对前两批确定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和“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进行复核。通知明确,各地要对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标准,指导参与创建的乡(镇)、村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塑造文明乡风,推进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指导各乡(镇)、村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23年第14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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