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成为改革创新的内在需求。它要求我们反思传统治理机制的法律惩罚偏倚,进而更多运用法律激励机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但目前法律激励机制存在理论缺乏创新、激励机制狭窄化、激励内容流于形式等本源性问题。信用手段作为一种与法律、道德并驾齐驱的新兴治理手段,其所独有的制度价值可有效填补法律激励机制的内在空缺。文章立足实证分析,阐述了信用手段与法律激励机制耦合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了二者融合的制度思路,以期借助法律激励功能的发挥,真正助力人民本位法治的落地生根。
作者
刘光华
李泰毅
Liu Guanghua;Li Taiyi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76-86,共11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循证社会科学的理论体系、国际经验与中国路径研究”(19ZDA14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