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制度能够缓解行政机关对司法活动的不当干预,保障司法机关依法公正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对相对集中管辖下的E市K区法院、检察院办案情况进行分析,发现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存在着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行政检察资源保障不足、行政检察平衡发展受限和新的地方干预等问题。基于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建议检察机关探索建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集中管辖与被告所在地管辖并行制度、推动建立行政检察一体化和协作办案机制、建立完备的行政诉讼监督保障和配合体系,推动加大集中宣传和技术创新力度,以提高行政检察便民性。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3年第11期59-62,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背景下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