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游民”,是指脱离了土地和原先的宗法组织关系,当前处于徙居不定状态的农民。清儒王聘珍将之训解为不习士、农、工、商之业者,可能存在明显的误读。根据“于”“於”的用语规律,清华简《越公其事》“五政”部分可上溯至春秋末战国初。“游民”只见于简本“五政”部分,而不见于其他部分,可知“游民”作为术语,或许在战国前期就已经出现。吴越争战导致游民产生,则是《越公其事》告诉我们的新知。精英阶层立足于本国实际,妥善安置游民,防范劳动力流失,或积极创设优惠条件,以利民、爱民之策,吸引他国游民归附,增强本国的综合竞争力。他们从制度设计、法律约束、道德教化等多重维度,为我们展示了早期国家“游民”治理的政治智慧与宝贵经验。
出处
《学术界》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157-166,共10页
Acade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出土简帛文献与古书形成问题研究”(19ZDA25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