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身建设,使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总结实践经验,制定本守则。第二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遵守本守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3年第4期448-450,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