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学界执着于以“无”和“有”解释老子的道,缺乏对“大”“小”与老子之道的关系的关注。在老子思想中,“大”与“小”分别表现为道的存在方式、认识道的方式以及道的社会功能三个方面。“大”与“小”不仅是两个相互对立的范畴,还是道的属性及存在方式。老子之道“大”而“小”,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为道作为超越的存在,似大非大,似小非小;其次是由人的认识的局限性所致;再者,道在社会层面所呈现的是理想化的人格,非常人所能及。这既是对现实中统治者的劝诫,也是对商周以来“天”“帝”信仰的反思与批判。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48-53,共6页
Jiang-huai Tribune
基金
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道教与中国少数民族”(12JHQ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