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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幼卫生杂志》关于医学伦理与知情同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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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机构或国家人体试验委员会制订的伦理学标准,须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含批准文号),并在正文中说明伦理委员会获批情况(注明批准文号)。当报告动物实验时,作者应说明是否遵循了机构或国家制订的实验动物管理与使用指南。2.所有作者在提交稿件时需说明文章内容是否已取得知情同意,未经同意,不得侵犯患者隐私权。若确因科学需要,必须获得患者(或其父母或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方可刊登可辨认患者身份(包括患者姓名、姓名首字母或病案号)的文字描述、照片和家谱。应注明:对于本文所包含的识别信息,所有参与者都获得了额外的知情同意。否则应删去可辨认患者身份的细节信息。若为保护患者需更改其特征性资料,如遗传家谱,则作者应确保这种变更不会歪曲研究的科学意义。论文作者应承担一切违反义务和侵权的责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妇幼卫生杂志》 2023年第3期77-77,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Women and Children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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