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各领域高质量立法提出了新要求。针对当前地方生态环境立法质量亟需提升的问题,文章在多维度框架下,构建了地方生态环境高质量立法的应然向度,即方向之维:正确的立法指引;目标之维: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内容之维:完备科学的立法规制;结构之维:均衡有序的层级体系;变迁之维:符合现实的动态机制;协同之维:区域协同立法新模式。通过剖析云南、贵州、四川生态环境立法的实然困境,提出地方生态环境要实现高质量立法还需要思维革新,全面更新立法理念;主体扩容,促进公众参与立法;能力变革,强化地方立法能力建设;靶向精准,增强立法科学性;体系重构,完善地方生态环境立法构架。
出处
《中国西部》
2023年第4期83-95,共13页
Western China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实践研究”(20BMZ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