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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赤峰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的批复(内政字[2023]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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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赤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2022年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房产税减免事宜的请示》(赤政报[2023]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免征赤峰松山万达广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2022年房产税合计14324333.78元。具体免税企业名称、免税金额及免税期限见附件。
出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3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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