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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占地范围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粤府函〔2023〕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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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做好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发布通告如下:一、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是列入《韩江流域综合规划》《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东省韩江流域水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重要防洪工程,由16段堤防和1个水闸组成,占地涉及以下3个地级市、7个县(区)、21个镇(街道)的部分行政村:梅州五华县横陂镇、水寨镇,梅县区丙村镇、雁洋镇,梅江区三角镇。
作者
机构地区 广东省人民政府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9期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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