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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对来稿作者署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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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来稿中署名的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1)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和解释;(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3)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4)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确定,并附全部作者签名的作者贡献说明。投稿后确需改动作者排序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全部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的书面材料。作者单位以单位名称(著录到科室)、所在城市、邮政编码为序置于作者姓名下一行。作者来自不同单位时,在作者姓名后用上角码编号,同时作者单位名称前冠上编号,作者与作者单位通过编号对应。作者单位需著录全称,不管是否来自同一单位。若有外籍作者,应附其本人同意在本刊发表的函件。署名作者在2人及以上时应标注通信作者。通信作者在作者单位名称下另起一行著录,姓名后注明电子邮箱。
出处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 CSCD 2023年第8期496-496,共1页 Adverse Drug Reactions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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