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善有意,还是为善无意,是利玛窦与中士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它关乎理性论证是否完满自足,以及儒学的天命(意识)是否可能等重要问题。相较于生存的现实性状态,利玛窦对为善有意的相关论证是站得住脚的:因以既定的经验和现实的理性为根据,“为善”必然“有意”;“意”指的是由根据而来的自愿选择,因为是自愿选择,善恶也便分疏。但人的生存不仅是一种现实性状态,也因其不仅是现实性状态,生存才可能与天命有所关联:由这种关联所打开的实际性的“居间”位置,便是为善无意的根据。分析地呈现为善无意所描述的生存状态,可以论证为善有意和为善无意共同组建起生存中的“善”的意义:在终极性意义上,为善无意为为善有意提供了存在意义上的终极根据;并且前者也时刻以“不”的方式参与进后者的“是”之中;它们一起组建起真正意义上的生存本身。生存本身照见了利玛窦式理性论证和儒家天命意识之间的差异和相互补足,这是实现中西之间深度思想交融的关键所在。
出处
《伦理学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18-127,共10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天主实义》中的逻辑与儒学天命观新解研究”(19CZX029)的阶段性成果
山东省泰山学者工程、国家“万人计划”专项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