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扩大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责任主体范围”研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责任主体范围”仅限于公司股东。客观情况是:一旦构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等一般都难辞其咎。扩大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责任主体范围”是捍卫客观公正的需要,是保障交易安全的需要,在推行全面“注册制”以后这一点将更加重要。
作者 刘天赐
机构地区 汕头大学
出处 《中国市场》 2023年第27期102-105,共4页 China Market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5

共引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