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依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中的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的相关通则》,对建庄矿业2019、202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了分析与核算,核算结果表明,2019、2020年建庄矿业温室气体排放当量分别为43054.58tCO_(2)和45635.55tCO_(2)。其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温室气体量分别为14172.28tCO_(2)和14224.33tCO_(2);甲烷逃逸对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分别为21227.65tCO_(2)和22510.31tCO_(2);二氧化碳逃逸对应的排放量分别为2185.55tCO_(2)和2332.57tCO_(2)。电力对应的排放量分别为5417.05tCO_(2)和6568.34tCO_(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