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判文书数据显示,《信托法》不仅在被援引总量和单独被援引数量上少于《合同法》,且在被援引位置上也放在《合同法》后面,呈现出信义义务条款被《合同法》诚信条款取代、信义义务被视为合同义务、合同法免责条款用于规避信义责任等现象,导致信托纠纷司法路径“合同法化”倾向、信义义务被弱化的问题。究其原因,既有理论概念模糊、信托立法粗疏的因素,又有裁判思维惯性以及缺乏文化内生动力的影响。改变《信托法》信义义务规则的司法“弱势”处境,尚需落实信义义务的立法确认,完善信义责任和免责规则,对司法识别进行多维强化并将信义观念内化于心。
作者
唐仪萱
刘琦
Tang Yixuan;Liu Qi
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65-74,共10页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民法典实施中的技术转移服务合同问题研究”(21XJC820001)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中华法律文化视角下成渝地区民事信托文化建设研究”(2021BS1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