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并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繁荣稳定,中央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简称《香港国安法》)。然而,在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香港特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香港基本法》)第23条进行立法的宪制责任。香港特区如何基于与《香港国安法》相衔接之考量,就《香港基本法》第23条进行高质量立法是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从《香港国安法》与依《香港基本法》第23条所立地方法之关系辨析着手,分析两者的异同,探讨衔接之必要性,提出衔接之具体办法,以期对香港特区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提供参考。
作者
马发腾
邹平学
Ma Fateng;Zou Pingxue
出处
《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67-77,共11页
Journal of Guangzhou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研究”(项目编号:22ZDA12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