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平台与媒介技术赋予用户进行数字新闻生产的机会,通过制度保障、媒介技术可供性、个体表达欲望、社会责任意识和经济奖励等多重驱动,可以推动用户通过数字新闻生产积极建构社会、观照现实和协调人际关系。数字新闻生产中用户的主体性具体体现在行业认知、叙事特征和内容再生产等方面。但是,平台数字劳动中也存在着虚无主义陷阱,以及由社会节奏加速带来的虚假新闻、时间异化等问题。首先,要规范并明确资本介入数字平台的范围和红线,保证国家在数字劳动生产的关键环节有引导权和话语权;其次,要树立数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容面对技术更新,提升媒介素养;最后,要共同建构健康的数字生态环境,防止数字加速生产引发的时间异化,为数字劳动者提供良好的数字生产环境。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144-150,共7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2YJA71003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