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实验幼儿园曾隶属于深圳实验学校,当时作为实验学校的幼儿部,与小学部、初中部属于统一管理体系,因此有较长时间探索中、小、幼“一体化”的经验。2006年成为独立法人单位之后,幼儿园与深圳实验学校小学部长期保持着密切联系。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出台,我们进一步意识到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的关键在于遵循幼儿、教师和家长的三位一体,以及幼儿园、家庭和社会的三方协同这两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