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精神,破解草原发展难题,促进草原高质量发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在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建设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2023年7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区1个地级市和16个旗县(市、区)推进19项具体改革试验任务,形成涵盖保护发展、修复治理和科学利用3个领域38项试验成果。实施区域涉及乌兰察布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
出处
《内蒙古林业》
2023年第9期29-31,共3页
Inner Mongolia Fore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