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为推动这一重大改革工作,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从制度设计层面对政府股权投资、债权债务等反映政府财政财务状况事项的会计核算进行了积极探索,在规范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总会计职能作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执行中也逐渐暴露出与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要求不相适应的一些制度缺陷,例如:会计核算基础沿用了收付实现制,无法与政府财务报告保持有效衔接并满足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要求等。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23年第9期26-31,共6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