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是生命之源,是自然给予我们的宝贵财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保护水资源,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出处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3年第5期39-40,38,共3页
Law-Related Education for Juven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