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医学会杂志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将本刊对论文作者署名以及单位著录的要求重申如下,请作者务必遵照执行。1作者署名参与选题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解释,起草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能对编辑部修稿意见进行审核修改并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且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方能作为文稿的作者进行署名。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对研究有贡献但不宜作为作者署名的其他人员可在文后志谢处列出。
出处
《中华眼底病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734-734,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Ocular Fundus Dise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