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顶山市中深层地下水系指平原区埋藏于上部浅层地下水含水层之下,具有一定承压性的地下水,是平顶山市重要的饮用水水源。通过对平顶山中深层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评价,进行中深层地下水开发利用与地下水资源保护分区,提出中深层地下水调节控制方案及保护建议。结果认为:(1)研究区按富水性划分为Ⅰ区(含Ⅰ_(1)~Ⅰ_(5)等5个评价单元)和Ⅱ区(含Ⅱ_(1)~Ⅱ_(11)等11个评价单元)2个大区、16个评价单元,中深层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为4833.58×10^(4)m^(3)/a。(2)在多年平均条件下,全区中深层地下水开采系数为0.80,处于采补基本平衡状态。有开采潜力区主要分布在Ⅰ_(5)、Ⅱ_(2)、Ⅱ_(3)、Ⅱ_(6)、Ⅱ_(7)、Ⅱ_(8)、Ⅱ_(9)、Ⅱ_(10)区,该区域远离城区,人口密度较小,用水需求相对较小,可采资源量较大,开采潜力较大;采补基本平衡区主要分布在Ⅰ_(1)、Ⅰ_(2)、Ⅰ_(3)、Ⅰ_(4)、Ⅱ_(1)、Ⅱ_(4)、Ⅱ_(5)、Ⅱ_(11),该区域内人口密度大,工业及生活用水需求量大;(3)中深层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可将研究区分为开发区和保护区,开发区主要由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和分散式开发利用区组成。根据中深层地下水资源保护目标要求,可将保护区划分为易受污染区和未受污染区。根据开发利用分区,可有针对性分别制定地下水调节控制方案及保护对策。研究结论为合理开发利用和科学保护中深层地下水资源,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出处
《地下水》
2023年第4期101-103,共3页
Ground wa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