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级政府普遍将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多项行政执法权赋予执法资源相对不足的乡镇(街道),从而掀起行政执法权下放基层热潮。行政执法权下放的法律定位与科层制政府之间的执法权、事权、流转程序与监督要素密切相关。行政执法权下放基层治理困境体现为行政执法权下放的法律属性不明,并且疏于关注职权法定、事权配置、行权依据等议题。行政执法权下放基层的法治保障措施可从职权设定、事权划分、行权规范着手设计,旨在形成职权、事权与行权一体化的规范运作模式,以稳序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放基层的各项工作。
基金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行政执行依据选择冲突及化解机制研究”(编号21BFX172)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行政执法下沉基层的现实困境与法治对策研究”(编号21SFB4027)
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江苏省基层行政执法赋权改革法治保障研究”(编号2021SJA035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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