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治德性与道德德性能否区分,是孟德斯鸠思想中的一个难题。在1757年版《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补写了一个“著者说明”来强调该区分的重要性。但是,在围绕政体问题的具体论述中,这种区分并不清晰,似乎只是他回应批评的一种修辞策略。然而,如果跳出政体论的局限,从更一般的道德哲学来看,政治德性与道德德性的区分在孟德斯鸠那里是可以成立的。他认为,随着现代商业社会的兴起,政治德性的地位进一步被削弱,而道德德性的内容也发生了转化。在政治德性与道德德性区分的背后,孟德斯鸠提出了一些新的道德原则,从而在西方德性思想从古代到现代的转换中,扮演了承前启后的角色。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56-63,共8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