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明确指出:“提高公民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这让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性质有了更加明确的界定,也为教师提供了更清晰的目标与责任要求。小学阶段是培养学生道德观念、法治意识的关键时期,“四史”作为概括我国发展历史的重要内容,具有与道德与法治课程融合的必要性,其丰富的课程资源、思想内涵不仅能够丰富学生的知识涵养,还能够从根本上培养学生的家国意识,提升课程的教育教学效果与德育效果。文章从“四史”教育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贯彻落实入手,论述了相关的建设性策略。
出处
《教育界》
2023年第25期134-136,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