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Grice(1978)提出了一条谓之“调适的奥卡姆剃刀”的原则,表述为:如无必要,勿增义项。该原则被Davis(1998)直接称作“格赖斯剃刀”。支持者认为,该原则能有效简化语义分析,避免词义繁化;批评者认为它是新瓶装旧酒,无法简化词义分析;还有人认为它不够严密,缺乏可操作性。本文认为:(1)格赖斯剃刀是语言意义分析的方法论原则,动机是进一步说明含义理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2)格赖斯剃刀的基本思想是,把词语的一些义项解释为含义是一种更加简单有效的意义分析策略;(3)尽管格赖斯剃刀本身存在悖论,但是作为一种语言意义的分析策略的确能防止词义无限繁化;(4)含义在格赖斯意义理论体系中并不是一种意义实体,而是一种行为,目的是把词语的意义语境化。总之,格赖斯剃刀与“永远不要问一个孤立的词的意思”的分析哲学的基本旨趣是一致的。
作者
冯光武
南红红
FENG Guangwu;NAN Honghong
出处
《外语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7-12,18,共7页
Foreign Languages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汉译逻辑术语本土化与中国逻辑学话语体系建设研究”(编号:21&ZD06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