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传播媒介与技术的不断更新,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的电视等新闻媒体在关注社会新闻,尤其是一些负面新闻的报道中,逐渐开始采用隐性采访手段,也就是大众所熟知的“暗访”。因其独特的视角和现场感,隐性采访在不适合正式采访的场合发挥了突出作用,有着显性采访不可替代的优势。但是,隐性采访由于其形式的特殊性,在操作中很容易产生风险和纠纷。因此,如何在保证获取真实信息的情况下不触犯法律条例,是隐性采访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出处
《海河传媒》
2023年第4期59-61,65,共4页
Haihe 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