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商业贿赂乱象频发,对市场公平竞争和行业经济都产生了明显的负外部性,遂遏制企业商业贿赂行为一跃成为反不正当竞争领域中一大重要议题。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义务的正当性被公平竞争原则、负外部性理论以及企业合规理论所证成。基于新时代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的特殊性质和要求,针对我国反商业贿赂合规的现实困境和立法需求,可以通过统一立法模式、明确履行主体、完善配套制度等路径进行克服与满足,从而确保该义务的制度构想更具有可行性。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义务的提出,既满足了我国商业贿赂乱象治理的紧急需要,也从企业合规的角度促进企业的良性、健康发展,从而实现市场竞争的公平与行业经济的勃兴。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9期92-96,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算法防沉迷义务的理论证成与制度构建”(CYS23292)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22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2022-XZJF-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