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变化,多孩家庭数量急剧增加。《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但并未规定多个子女之间承担抚养义务的形式以及彼此之间是否有权追偿。基于子女赡养义务的一体性与保护老年人权益原则,子女间连带承担赡养义务,但子女内部存在义务份额。当存在赡养协议时,子女追偿赡养费的基础为赡养协议;当不存在赡养协议时,超额支付赡养费的子女可以不当得利为基础请求返还,以此保障老年人权益,并同时落实子女间权利义务平等理念。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54-58,144,共6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