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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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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和民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岚皋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岚皋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双双提标,新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惠及全县1.3万余名困难群众。提标后,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610元/人/月提高到645元/人/月。
作者 龚兴本
出处 《西部财会》 2023年第3期41-41,共1页 Western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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