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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以不含税价为基准签署商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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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足全面营改增后的经济环境,本文提出企业应以增值税不含税价为基准签署商务合同的工作建议,契合民法意思自治,并能有效规避购销争议,具有税收筹划上的功效,值得推广。
作者 汪艺
出处 《交通财会》 2023年第9期76-77,83,共3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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