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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实施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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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3年8月18日 现就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本公告所称的远洋船员是指在海事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和在渔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远洋渔业船员。
出处 《交通财会》 2023年第9期95-96,共2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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