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管理,引导和鼓励科技人才深入我省农业生产第一线,适应我省农村农业实际情况,提供科技服务和推进成果转化,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意见》(琼府办[2017]16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对《海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19]2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海南省农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1月16日起施行,原《海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到期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