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常回家看看”入法,是法律强制还是道德指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开始实施,与老版本相比,新法内容从原来的50条扩展到85条。其中,“新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一规定被评价为将“常回家看看”入法。
作者 李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23年第9期20-2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