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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一方故意少分或不分财产能否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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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双方于2010年共同成立一家公司。2020年6月,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三套房屋中两套房屋、车辆、公司股份归王某所有,另一套房屋归张某所有。而归张某所有的房屋已于2019年10月被张某向案外人抵押,用以担保100万元借款,且正处在拍卖状态。
出处 《人民之友》 2023年第9期47-47,共1页 People's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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