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3年7月6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公证协会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23)》),其中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办理33类81项公证事项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相较于2021年发布的《关于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21)》),《指导意见(2023)》进一步扩大了所适用公证事项的范围,甚至可以说基本囊括了实践中的高频公证事项。
出处
《中国公证》
2023年第9期45-47,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