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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居家办公是否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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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介绍曹某系上海某品牌设计有限公司的设计总监,双方签订过两期劳动合同,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2022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3日,合同约定曹某的工资标准为8000元/月,公司于次月15日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工资。
作者 涂敏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3年第9期43-44,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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