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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 《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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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闻回顾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从“宁波帮”到新甬商,“信用”二字一直都是宁波人行走的金名片。今年3月31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哪些行为会被记入信用档案?守信有何激励?失信如何惩戒?如何修复失信信息?6月26日,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经工委,市发改委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制定情况并答记者问。
出处 《宁波通讯》 2023年第16期48-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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