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体系优化改革方案》(琼科〔2021〕250号)相关规定,为做好海南省财政科研项目管理,保障科研项目顺利实施,省科技厅制定了《海南省财政科研项目任务书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22年6月20日海南省财政科研项目任务书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体系优化改革方案》(琼科〔2021〕250号)相关规定,为做好海南省财政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管理,保障科研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组织实施科研项目的主管部门,作为任务书签订的甲方;项目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合作单位)是组织实施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作为任务书签订的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