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铁建设是国家大力推进的基础设施工程。本文结合我国增值税税收管辖权实行的生产地原则,按照地铁投资建设成本分类分析了各项投资形成的进项税额,在假设施工企业和设备供应商来自外地,即生产地与消费地相背离的前提下,推算了地铁建设在当地征退的增值税额。通过推算发现地铁建设在当地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远低于退税额,给当地政府尤其是财力本就紧张的地区造成较大压力。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对如何降低地铁建设期间增值税征退税差额给出了建议,以期为缓解当地政府财政压力提供参考。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23年第19期46-48,共3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