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旨在从文化和精神的逻辑辩证关系及相互作用,论证精神是文化的灵魂与瑰宝,而文化又是精神的产品及艺术表达。精神的主体是人,北大荒精神的主体,必然是北大荒人,而北大荒人组成的历史特殊性使其体现出不同的文化特质,如军旅文化、地域文化、知青文化、现代农业文化等。同时,这些文化特质及历史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又对人的精神境界和精神行为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赋予其新的精神内涵,形成了北大荒精神的地域性、独特性、进步性和时代性。因此,北大荒精神的根源追溯在文化,特征体现在文化,发展也受益于文化。同时,文化的影响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和体现出精神的特质,两者互为关联、互为作用、互为促进。
基金
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重点课题“新时期改革背景下的北大荒精神实践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21ZD001)
黑龙江省第二批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新时期北大荒精神研究”建设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