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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近代中国法律函授教育的发展历程与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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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代中国的法律函授教育始自清末,兴于民国,经历了多种发展变化。民国时期,在教育制度与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的情形下,以大东书局法律函授学社为代表的兴学者,通过自下而上的努力,在制度的夹缝中寻找办学契机,取得了优秀的办学成绩。综观历史可见,法律函授教育是近代法学教育建设的重要一环,起到了完善近代法律教育体系、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和为欲跻身司法界者提供机会等重要作用。重新梳理这一段历史,不仅有益于填补学界关于近代法律函授教育研究的空白,还可为新时期我国法学函授教育及成人法学教育的发展,提供借鉴参考。
作者 沈伟
机构地区 上海市委党校
出处 《法律史评论》 2022年第2期272-288,共17页 Legal History Review
基金 司法部201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项目“近代中国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研究”(18SFB3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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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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